温馨提示
1 、参展商投保时,首先确认投保期限:
布展-展期结束 4天(2007年4月5日零时至2007年4月9日零时)
2 、参展商确认投保要素:
财产一切险:请在投保单中填写 被保险人名称、保险财产地址(参展展位地址)、保险财产(参展商品)、总投保金额( 10 万,超出部分每 10 万加收 50 元钱);
公众责任险:请在投保单中填写 被保险人名称、营业场所地址(参展展位号及确切地址);
团意险:请在投保单中填写 被保险人名称(参展商名称)工作人员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别、被保险人地址(参展展位地址)、受益人名称、身份证号码、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、 若不填写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;
安装工程一切险:请在投保单中填写 被保险人名称、安装工程地址(布展展位地址)、承建商名称、布展工程造价、提供布展安装合同 ;
3 、参展商将加盖公章的投保单传真给深圳市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,传真: 0755-88316318 ,并将保费转存至深圳市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
收款人:深圳市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
开户行: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
帐 号: 4 5 7 0 2 0 0 0 0 1 8 3 4 7 0 0 0 0 0 3 4 4
4 、财产险承保范围内,主要不包括的有: 文件、档案、图纸、票据、帐册、有价证券、现钞、便携式通讯装置、电脑设备、照相摄像器材及其它贵重物品 , 因展会期间人流较大,请参展商保管好上述物品,以免被盗或损坏。(具体承保范围以财产险条款承保范围为准)
5 、参展商须在 2007年3月25日 前提交投保资料。
6 、深圳市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展会期间将现场向各展商提供服务。 |